“入世”是我国国民经济走向“体制接轨阶段”的重要标志,对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入世”又为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提供了外部推动力量。但“入世”也给我国企业带来沉重的竞争压力。机床产业是为制造业提供装备的行业,是对国民经济、综合国力以及国家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装备产业。机床业如何应对“入世”的挑战,如何在激烈竟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灵活运用WTO各种有利规则,对我国的机床产业加以保护
WTO为发展中国家设置了很多优惠规则,我们在研究掌握、灵活运用非歧视性、自由贸易、互惠或对等、贸易壁垒减速等八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应重点掌握运用在特定条件下不执行上述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及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例外等例外条款。若进口机床对国内市场造成严重冲击,则可利用安全阀??保障条款限制进口,对机床产业加以保护。
“幼稚工业保护”属WTO的例外条款,指对成员国的新工业或刚刚建立、尚不具备竟争能力的工业,由WTO审议批准后确认为幼稚工业,该成员国对幼稚工业的产品可采取提高关税、实行许可证、临时征收附加税等办法实行进口限制。
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都应该建立和发展自己独立的、门类齐全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工业体系。机床产业是装备工业的基础,是工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必须加以保护。加人WTO,我国的机床业将直面国际市场的激烈竟争,因此研究WTO的有利规则,设置一定壁垒来保护自己,是一项重要的应对措施。
机床业,尤其是数控机床业也应积极争取作为幼稚工业加以保护。利用“幼稚工业保护”条款提高关税和实行进口许可证3~5年,作为缓冲期,就可大大减轻“入世”的压力。
我们还应构建符合WTO规则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来保护机床市场:
加大法规标准制订力度,构筑技术型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机床产品。制订和实施对国外机床及零部件有一定针对性、抑制性和限制性的法律、技术标准和检验制度,把未达标的产品拒于国门之外。推行和扩大《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实施国际上通用的敏感商品国内市场认证准许制度以及标识标志制度。
加速推进和普及ISO9000体系认证,广泛推行ISO4000体系论证考核制度。行业内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应着眼于完善体系文件,兼顾内审,逐层面逐要素地理顺与加强,确保质量体系文件的支撑作用,要尽快建立与保护机床业有关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积极创造条件使WTO的有利条款为我所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制订技术标准和法规时,在有国际标准的前提下,也可以享有在一定范围内不采用的灵活性,并可要求发达国家不能提出与我国经济发展、资金和贸易等方面不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为此,我们必须加紧对机床产品的原产地规则、地理标志和标识、原产地判定标准等进行研究制订,收集各种对我产业有利的技术资料和情报,以达到构筑“壁垒”的目的。
(今日五金采编) |